司法院蔡明誠大法官蒞臺藝大分享著作權合理使用之容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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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1

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於111年1月11日下午邀請到司法院蔡明誠大法官蒞校主講「著作權合理使用之容許性」講座,全校一、二級行政和學術主管,以及眾多教職員前往聆聽,現場座無虛席。本次講座由陳志誠校長親自主持,開場時簡要介紹蔡明誠大法官的學經歷背景,並表示今日非常榮幸能邀請到蔡大法官,為藝術大學的我們帶來著作權法律知識。臺藝大是國內最為重要的藝術產出基地,藝術若要壯大發展,必須要有很好的公共維護機制,其中著作權、智慧財產權對於藝術創作來說相對重要,相信今天的講座一定相當精彩,也會讓同仁受益良多。

蔡明誠大法官也表示非常感謝陳校長的邀請,並與現場的教職員分享著作權和智慧財產權的目的與重點、種類、保護要件、合理使用原則和判斷方法、侵權案例分析等議題。蔡大法官提到,臺藝大身為臺灣最重要之藝術大學,學院系所都與創造、創意密不可分,校園內許多事物都與著作權息息相關,因此也分享了著作權保護及利用,其中也提及此律法與校園生活相關之課題。

講座中有多位師長針對在教學和創作過程中的潛在法律問題進行提問,蔡大法官皆悉數回應,並透過過往經驗與案例來解析。最後陳校長也親自頒贈感謝狀,並對於蔡大法官能在有限的講座時間內為我們清楚地傳遞法律基礎概念表示敬佩,也讓我們增進法律常識,對著作權法有更深入的理解,啟迪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