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下學期各式停車證自1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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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公告內容:

各位師長、同仁及學員生大家好,

111學年度下學期各式停車證自1月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發給,本校為車牌辨識系統,因系統後台運作須於「發證隔日才開通」,敬請提早申請辦理(如原申請為學年式停車證則無須理會)。相關辦理事項如下:

壹、申請方式:

一、網路申請(教職員工、學員生申請第一台),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打資料並至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繳費。

二、紙本申請(教職員工、學員生申請第二台以上、廠商、其他人員,申請單如附件),請填寫附件申請單並至出納組繳費。

貳、辦理時段、地點及領證應附資料:

週一至週五上班日:09:00—12:00、14:00—17:00。

1. 申請單、2. 繳費收據列印後核對資訊無誤後簽章,並持申請單及收據、行駕照或相關證件影本(身分核對用)於上開時段至總務處事務組領取停車證。

參、不同身分別及不同車輛屬性之申請方式及申請表:

一、教職員停車證申請

1.申請第一台請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含全日型申請)

2.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教職員工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

二、學員生停車證申請

1.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有關學生停車證申辦細節,請詳附件「111學年度下學期學員生汽機腳踏車停車證辦理方式」(經本組盤點車位狀況,學生汽車全日型仍可開放申請,並請儘量停放於C區停車場)

2.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學員生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

三、廠商人員

請填寫「廠商人員停車證申請表」

四、其他(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

請填寫「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其他停車證申請表」

五、腳踏車停車證申請

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申辦,無需繳費。

肆、停車證逾期未續辦處置

111年度上學期停車證使用有效期限至112年1月31日止(如原申請為學年式停車證則無須理會,期限可至112年9月30日),逾時未辦新證,依本校車輛管理要點、汽機車臨時停車管理要點、違規停放車輛處理等要點及規定辦理,敬請大家提早申辦:

1.汽車

汽車將自動轉為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每小時30元)

2.機車

依違規車輛處理,需繳交違規車輛處理費100元。

3.腳踏車

依本校腳踏車管理要點,未貼停車證者予以移置保管,必要時將破壞鎖鏈,並經公告一定期間後,未有人認領時,將擇日以廢棄物處理。

※辦理時間可能視情形滾動式調整,並另行公告全校。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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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事務組 徐國庭
電話: 02-22722181 分機1228
Email: hsukuoting@ntua.edu.tw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相關附件:

111學年度下學期學員生汽機腳踏車停車證辦理方式
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其他停車證申請表
教職員工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
廠商人員停車證申請表
學員生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