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各位師長同仁及學員生大家好,
113學年度下學期各式停車證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發給,如原申請為學期式停車證者,請於3月1日前申辦下學期新證,如原申請為學年式停車證則無須理會,期限可至114年10月1日。
本校為車牌辨識系統,因系統後台運作須於「發證隔日才開通」,敬請提早申請,繳費完成不代表系統開通,請務必持收據至事務組領證開通系統。
敬請各系所及中心助教協助通知兼任老師提早辦理,相關辦理事項如下:
壹、辦理時段、地點及領證應附資料:
週一至週五上班日:09:00—12:00、14:00—17:00。(國定假日、2月8日全校寒休日不收件)
,持繳費收據至事務組開通系統。
(如因故無法配合上開辦理時段,歡迎致電本組,將盡力予以協助)
貳、不同身分別及不同車輛屬性之申請方式及申請表:
一、教職員停車證申請
1.申請第一台請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打資料(請核對車號無誤)並至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繳費,持繳費收據至事務組開通系統。
2.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教職員工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請核對車號無誤)並至事務組現場辦理。
二、學員生停車證申請
1.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打資料(請核對車號無誤)並至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繳費,持繳費收據至事務組開通系統。
有關學生停車證申辦細節,請詳附件「113學年度下學期學員生汽機腳踏車停車證辦理方式」
2.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學員生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請核對車號無誤)並至事務組現場辦理。
三、廠商人員
請填寫「廠商人員停車證申請表」(請核對車號無誤)並至事務組現場辦理。
四、其他(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
請填寫「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其他停車證申請表」(請核對車號無誤)並至事務組現場辦理。
五、腳踏車停車證申請
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申辦,無需繳費,至事務組領證。
參、停車證逾期未續辦處置
逾時未辦新證,依本校車輛管理要點、汽機車臨時停車管理要點、違規停放車輛處理等要點及規定辦理,敬請大家提早申辦:
1.汽車
汽車將自動轉為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每小時30元)
2.機車
逾期仍可停放於A、D區停車場依臨停收費,如有違規停放者將依違規車輛處理。
3.腳踏車
依本校腳踏車管理要點,未貼停車證者予以移置保管,必要時將破壞鎖鏈,並經公告一定期間後,未有人認領時,將擇日以廢棄物處理。
※辦理時間可能視情形滾動式調整,並另行公告全校。
※北側停車場(板橋大觀路郵局旁)已全面改為機車停車場開放機車停放,請大家多加利用。
出入口於大觀路一段41巷(如附圖)。警衛室亦將定時巡查是否辦理當年度停車證,停放前請確認是否貼妥機車停車貼紙。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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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事務組 謝佳娜
電話: 02-22722181 分機1228
Email: shaigana@ntua.edu.tw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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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113學年度下學期學員生汽機腳踏車停車證辦理方式
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志工、其他停車證申請表
教職員工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定檢宣導
廠商人員停車證申請表
學員生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