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112學年度各式停車證之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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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公告內容:

各位師長、同仁及學員生大家好,

112學年度各式停車證之校務申請系統已開始開放申請發給,本校為車牌辨識系統,原證之系統使用期限至9月30日,敬請於9/30期限前撥空持繳費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組辦理。相關辦理事項如下:
壹、申請方式:
一、網路申請(教職員工、學員生申請第一台),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打資料並至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繳費。
二、紙本申請(教職員工、學員生申請第二台以上、廠商、其他人員,申請單如附件),請填寫附件申請單並至出納組繳費。
貳、辦理時段、地點及領證應附資料:
一、時間:
自9月11日(一)起日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7:00;
夜間週一至週四17:00至20:00前;六、日13:00-17:00收件。(夜間及六、日請至前門警衛室辦理)

自112年9月29日(五)起辦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7:00,
六、日及夜間將不再提供收件,如有特殊非上班時段繳件需求,請提前洽總務處事務組個案提出申請。
(遇國定假日不收件。辦理時間將視情形滾動式調整。)

二、地點:行政大樓3樓總務處事務組

三、流程、應備文件:
至校務行政系統→總務資訊申請→停車證申請作業→填寫相關資訊→確認送出→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繳費→
持繳費收據核對姓名、車號無誤後至總務處事務組領證。
※提醒:繳費完成不代表系統開通,且因系統後台運作須於發證隔日才開通
,請務必持收據至總務處事務組領證,俾憑系統開通。

參、不同身分別及不同車輛屬性之申請方式及申請表:
一、教職員停車證申請
1.申請第一台請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含全日型申請)
2.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教職員工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
二、學員生停車證申請
1.至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申辦,有關學生停車證申辦細節,請詳附件「112學年度上學期學員生汽機腳踏車停車證辦理方式」
2.單人第二台以上請填寫「學員生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
三、廠商人員
請填寫「廠商人員停車證申請表」
四、其他(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
請填寫「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其他停車證申請表」
五、腳踏車停車證申請
上校務行政資訊系統登申辦,無需繳費。
肆、停車證逾期未續辦處置
111年度停車證使用有效期限至9月30日止,逾時未辦新證,依本校違規車輛管理要點:
1.汽車
汽車將自動轉為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每小時30元)
2.機車
依違規車輛處理,需繳交違規車輛處理費100元。
3.腳踏車
依本校腳踏車管理要點,未貼停車證者予以移置保管,必要時將破壞鎖鏈,移置費50元,保管費每日10元,經公告一定期間後,未有人認領時,將擇日拍賣或以廢棄物處理。
肆、政策宣導
配合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噪音管制及空汙防治政策,請機車駕駛人定期進行排氣檢測,正常操駕並使用認證支排氣管,該局亦將不定期聯合警局,輔以科技執法設備取締相關違規情事。(詳如附件公函)

※辦理時間可能視情形滾動式調整,並另行公告全校。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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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事務組 徐國庭
電話: 02-22722181 分機1228
Email: hsukuoting@ntua.edu.tw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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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112學年度上學期學員生汽機腳踏車停車證辦理方式
社團老師、跨校選課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生、其他停車證申請表
教職員工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
新北環空字第1120989389號函
廠商人員停車證申請表
學員生第二台以上停車證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