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舞蹈學系主任遴選公告 (111.6.10-111.6.30)
一、舞蹈學系現任主任將於 111 年 7 月 31 日卸任,依舞蹈系系主任遴選要點,應於現任主任任期屆滿前三個月,成立系主任遴選委員會,遴薦 合格人選,簽請院長轉陳校長聘兼之。
二、茲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公開徵求系主任候選人。
三、新任系主任之任期自民國 111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共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四、 本系系主任資格規定:
(一)經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副教授以上資格。
(二)專長與本系領域相符者。
(三)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
五、歡迎本校具候選人資格之專任教師踴躍申請或推薦候選人,推薦期限自 111 年 6月 10日(五) 起至 6月30日(四)止,申請表及相關資料請於期限內送至本會(舞蹈學系辦公室)。
六、候選人最遲於 111 年 6 月 30日(四)前送交「系主任候選人個人資料表」至本會(舞蹈學系辦公室),並完成候選人登記。
七、本會預訂於 111 年 7月 4日(一)舉辦系主任候選人發展理念說明會,並進行投票事宜。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敬啟
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10 日
相關附件:
系主任候選人推薦表
系主任候選人報名資料表
系主任遴選要點
連絡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舞蹈學系林志駿電話:02-2272-2181 分機 2556
傳真:02-8965-8114
電子郵件:Dancer_lkt@ntua.edu.tw
相關附件:
系主任候選人推薦表
系主任候選人報名資料表
系主任遴選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