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學期 教學研究大樓展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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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公告內容:

【場地空間】
國際展覽廳(教研1F)、大漢藝廊(教研B1)、大觀藝廊(教研B2-1)、真善美藝廊(教研B2-2)。

【使用對象】
凡年滿十八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本校各單位及師生,或於國內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政府機關、學校、非法人團體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者或公司等,均得提出申請。

【受理展覽類型優先順序】
1.國內外重要展覽
2.教師申請展覽
3.各單位、系所專案展覽
4.院級、系所畢業展、系展
5.個人畢業展
6.班展、社團性質展覽等

【受理/收件時間】
自 2023 年4 月 24 日中午 10:00 起,至 5 月 12日 17:00 止。

【檔期排定公告】
1. 本次開放2023 年 9 月起至 2024 年 1 月止各展場檔期申請。
2. 「E化流程」系統請申請者請提醒指導老師,簽核流程必須送到【有章藝術博物館承辦人】才算是完成場地申請程序。(詳見「藝博館線上場地借用申請程序」附件)
3. 排定檔期暫訂於2023年5月底公告,若有剩餘檔期再開放第二階段申請。

【其他注意事項】
1.本館「展覽場地使用管理要點」及「展覽活動申請審查作業要點」於112年4月18修改要點,針對開放時間、場租費用、使用規範、展場排定優先順序等事項進行調整,請務必詳閱最新要點。(收費標準詳見「教學研究大樓展場 收費標準 (新)」)
2.因本館展場數量及檔期有限,為使各位申請者皆有檔期可用,以個人為單位之申請者,每個志願至多申請一個展場為限,各案經本館受理後,若有衝突之檔期,本館將依各檔期志願序為依據協調、審查。
3.請勿多次展場申請,每位申請者以一週、一個展場為限,若重複申請展場者,將以申請之最早時間為主,其餘不予受理。
4.志願序為重要審核、調度衝突檔期之依據,切勿任意填寫時間與展場。
5.檔期尚未確立前,本館保有調度、取消檔期之權利,請各申請人(單位)配合。


>>聯絡人:有章藝術博物館,分機2454。
>>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詳見連結內部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1/folders/1rU6r__NDSKKsgHnlK1enAQb1B_l7tQQ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