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防疫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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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公告內容:

根據教育部109年9月8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30773號來函,指示各大專校院109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旨揭注意事項業於109年9月8日經「臺藝大防疫小組核心會議」通過。為有效做好校園防疫準備工作,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權益,請各單位據以配合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執行作法重點摘要如下:

(一)大專校院健康監測機制:開學第一週至第四週(9/14~10/11),人員出入密集地點(包含各處室、系館、宿舍等進行自主體溫監測,另於教研大樓一樓入口處架設紅外線體溫監測器,通過體溫量測後請貼上貼紙以利識別(周一至周日,依序為卡其、藍、金、深灰、黃、綠、淺紫)。

(二)社交距離及配戴口罩:上課時應注意通風良好,並維持社交距離;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三)大型集會活動防疫:須保持社交距離;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四)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通風與定期消毒: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教室門可關閉且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室內無空調時,教室可增設抽風扇(壁扇)與立扇並適當擺放。

(五)體育課程教學實施: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應保持社交距離;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六)校園空間開放:教職員生(含兼任教師)進出校園請配戴識別證,並各別至系館量測體溫; 為落實實名制,在校園各個出口張貼防疫告示,校外人士請至前後門警衛室量測體溫並登錄實名。

(七)停課標準:依指揮中心疫情調查結果,優先辦理學校實體課程停課事宜,以線上課程或於復課後利用週間補課。

(八)教職員生出國:出國案件應先採取替代措施,於疫情管制過後再行前往;倘有必要性、急迫性時,應審慎評估。

(九)防疫期間學生因出現症狀需請假:如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腹瀉、失去嗅覺、味覺等相關症狀,應立即就醫診治、撥打1922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學校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十)居家檢疫期滿後7日內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每日應量測體溫,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後續防疫措施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教育部指示,另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