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分)費「退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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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公告內容:

※匯一銀、郵局、其他銀行者(請詳附檔):已於110年11月18日匯款至各位同學所提供之金融帳戶
內,請自行刷存摺確認是否收到!
※開立支票者(請詳附檔):同學請自即日起親自帶「學生證或身分證」至行政大樓 3F出納組領取!
並請攜帶您個人存摺圖片檔至本組(係為登錄您個人金融帳號以利嗣後符合退費辦理匯款用,於現
場登錄完畢後即歸還同學)。
【支票兌現期限為支票開票日起算一年內,請同學於拿到支票時儘速存入學生個人的金融帳戶內】
※就學貸款者(請詳附檔):將由學務處生保組承辦人替退費同學直接向臺灣銀行辦理就貸金額減少!
【就貸退費金額會直接歸還台灣銀行,不會發還現金給同學】

相關附件: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分)費退費公告
110-1學雜(分)費退費名單-一銀
110-1學雜(分)費退費名單-其他銀行
110-1學雜(分)費退費名單-郵局
110-1學雜(分)費退費名單-開票
110-1學雜(分)費退費名單-就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