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9學年度學生宿舍寒假離舍、住宿及放棄第二學期床位公告

複製本頁網址,推薦給您的好友    
2020/12/11

公告內容:

壹、申請寒假住宿及離舍規定公告
一、寒假住宿時間:110年0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00時至110年02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00時。
二、申請對象:全體住宿生,非住宿生不得申請。
三、申請方式:寒假住宿申請,請自行進入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學務資訊申請→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繳款單下載,列印後直接至總務處出納組(行政大樓3樓)繳費即可,一經繳費後不再辦理退費。開放繳費單列印暨繳費時間:109年12月21日(星期一)至110年01月08日(星期五),每日08:00時至17:00時。男女生宿舍費用:2375元、研究生宿舍費用:2750元(學期住宿費1/4計算),均請上網列印繳費單。
四、寒假期間不開放個人因素申請短期住宿;若因公須短期住宿同學(例如集訓、比賽等),請至軍輔組領取填寫學生報告單簽准後,由軍輔組另開寒假繳費單,以週為單位繳費,乙週以594元計。
五、寒假宿舍不清舍,同學繳費後依原床位住宿,不住宿者請收妥個人物品自行儲放,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六、寒假未住宿者須於110年0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00時前離舍;若經監視器查獲寒假未繳費而有住宿之實者,取消第二學期住宿資格。
七、寒假住宿人員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參與配合宿舍相關活動,如有違反者依宿舍管理辦法懲處。
八、第二學期開放進住時間:110年02月19日(星期五)中午12:00時始。
九、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公布。


貳、境外生申請寒假住宿及離舍注意事項公告
一、境外生對象:包含僑生、外籍生。
二、寒假宿舍不清舍,同學繳費後依原床位住宿,不住宿者請收妥個人物品自行儲放,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三、僑生、外籍生寒假未住宿,須於110年0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00時前離舍;逾時離校,收取逾期住宿費計算如下:01月18日(星期一)12:00時前離校,毋需繳寒假住宿費。01月18(星期一)12:00時後離校,逾期每日住宿費以200元計算,直至離舍為止。02月19日(星期五)12:00時後返校,毋需繳寒假住宿費。
四、境外生如有逾期(延後)離舍,請於110年01月11日(星期一)前,向軍訓與生活輔導組林教官登記領取繳費單後,直接至出納組(行政大樓三樓)繳費,01月11日(星期一)前逾期未繳,將視同寒假不住宿;另寒假繳費後不再辦理退費。
五、境外生請依申請之日期離校;若經監視器查獲寒假未繳費而 有住宿之實者,取消第二學期住宿資格或通知推薦學校。
六、第二學期不繼續住宿者,110年0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00時前離舍,離舍前請將寢室床位收拾乾淨,垃圾置於一樓資源回收區。離舍日(01月18日)中午12:00時,或前一日(01月17日)下午將鑰匙、網路線交至宿舍幹部(聯繫方式公告於宿舍門口),待檢查環境清潔後,再退押金500元;清理環境不合格,將不退還押金。
七、寒假住宿人員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參與配合宿舍相關活動,如有違反者依宿舍管理辦法懲處。


参、申請放棄第二學期宿舍床位公告
一、109學年度第二學期不續住者,請於110年01月08日(星期五)前至軍輔組填寫放棄床位同意書。
二、逾110年01月08日(星期五)前仍未辦理者,寒假期間須持繳費四聯單親自至出納組辦理更正換單,以免開學後僅能退予三分之二住宿費。
三、第二學期不續住者須於110年01月18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將鑰匙、網路線繳還宿舍幹部,並檢查環境合格後,再退還押金500元。未繳交鑰匙、網路線及檢查環境者,登記違規乙次並扣除押金(若影響110學年度住宿權益請自行負責)。


備註:如有學生宿舍相關問題,請電詢學務處軍輔組林教官,電話:02-22722181轉分機1951

相關附件: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9學年度申請寒假住宿及離舍規定公告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9學年度境外生申請寒假住宿及離舍注意事項公告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9學年度第二學期申請放棄宿舍床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