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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公告內容:

※一銀、郵局、其他銀行已於108年11月06日匯款至各位同學金融帳戶內,請自行去刷存摺確認是否收到!
※開立支票的同學自即日起至行政大樓3F總務處出納組帶學生證或身分證親領!
【支票兌現期限為支票開立日期一年內,請同學於拿到支票時儘速存入銀行帳戶兌現】"
※就學貸款學生退費部份已將名單轉交至生保組,請承辦人員替同學向台灣銀行辦理就貸金額減少!
【就貸退費金額會直接歸還台灣銀行,不會發還現金至各位同學手上,同學切勿再打電話詢問】"

相關附件:

108-1學雜費溢繳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