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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4

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0學年度入學新生學生宿舍第二次申請作業規定

壹、申請資格:
一、一般生:本校新生、轉學生皆可申請,在職班生(二年制及碩士班)、本校日夜互轉生或轉系生不得申請。
二、優先住宿申請:僑外生、生理障礙生(不含精神或心理等其他方面)、中低收入戶生、受災戶生、派外人員子女、體保生、特殊生,申請資格及相關證明文件請進系統查看。
三、已參加過第一次抽籤者,不得再申請抽籤。

貳、申請期限:110年9月1日(星期三)09:00起至110年9月5日(星期日)22:00止(上網申請先後順序不影響床位抽籤順位)。

參、申請方式:自行上網登錄申請(本校首頁→e化入口→校務行政資訊系統→輸入帳號及密碼進入申請→學務資訊申請→新生宿舍申請作業):
一、一般生:完成線上申請後出現【申請成功基本資料表】即完成申請作業。
二、優先申請生:完成線上申請後須按照系統操作步驟列印【申請成功基本資料表】及【優先住宿申請表】並於9月5日(星期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回本校軍訓與生活輔導組(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以利審核分配,逾期恕不予受理【其中生理障礙生請逕向學生輔導中心(分機1452~1456)登記申請;僑、外生請逕向國際處鄭靜琪老師(分機1925)登記申請;體保生請逕寄體育室(分機2471~2473)登記申請】。
三、復學生未開放線上申請,如具優先生身分者,請自行於本作業規定附件下載-學生報告單填寫並檢附身份證影本等相關文件於9月5日(星期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回本校軍訓與生活輔導組(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以利審核分配,逾期恕不予受理。

肆、抽籤及床位分配原則:採E化網路床位申請、電腦抽籤作業,床位分配原則以優先申請生優先,餘以戶籍遠近分派,但基隆市、桃園市、新北市及臺北市者則視所餘床位而定(以戶籍地郵遞區號判定,所以務必確認系統所登資料是否正確)。所抽序號若為備取者俟開學後視所餘床位數依備取序號遞補,候補通知有效期限,至該學年宿舍閉館日止(開學後不另行辦理統一候補)。

伍、注意事項:
一、登錄帳號:guest 登錄密碼:123→輸入身份證字號(僑外生不適用;請逕向國際處鄭靜琪老師申請02-22722181轉1925)(已知學號者,請登錄學號並自行設定密碼進入)。
二、申請床位前,請先進入教務資訊登錄→學生通訊資料維護作業:
1、將行動電話填妥。
2、查看戶籍地址/郵遞區號 是否正確:
申請宿舍戶籍認定以大考中心所填戶籍地址之郵遞區號為主,如有缺誤或異動,請先行攜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完成變更後再申請住宿(亦可郵寄影本並電話確認),以免權益受損。
三、如有戶籍變更,請掌握時效辦理,以免逾時無法進入系統申請宿舍(註冊課務組電話:22722181#1111~1118)。
四、復學生(具優先生身分者或未以新生資格申請宿舍者)請於9月5日(星期日)前填寄學生報告單及證明逕向軍訓與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經床位分配小組審查後,始得核定住宿資格。
五、轉學生欲申請宿舍者請於本校完成報到手續後,翌日再行上網申請住宿。但若為本校日夜互轉或轉系,則不得申請住宿,惟先前已於5月份舊生抽籤獲得110學年度床位分配同學則可保留床位,但仍須以新學號至註冊組辦理戶籍資料建立作業,並自行將各基本資料建立完整後,再至軍訓與生活輔導組辦理住宿變更學號作業才能保留原床位;未辦理者視同放棄已分配床位。

陸、報到及進住:
一、110學年度每學期住宿費為新台幣9,500元整,研究生宿舍住宿費為新台幣11,000元整。
二、住宿同學寢具、盥洗用具請自行攜帶。
三、軍訓與生活輔導組:02-22722181轉1950~1956;僑外生-國際處:02-22722181轉1925;宿舍服務中心:02-22722181轉3701;收發中心服務臺:02-22722181轉1245。包裹郵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浮洲里大觀路一段59號+寢室編號5碼+姓名。包裹寄送及收件時間:110年9月8日至9月12日止,其餘日期請自行連絡包裹寄送貨運公司。領取包裹:110年9月8日至9月12日上班時間(0900~1700)請至學生宿舍服務中心憑證件領取。
四、抽籤結果於9月7日(星期二)公告,並可自行進校務系統鍵入學號查看(進入查詢→學務資訊查詢→查詢宿舍申請結果)外,另公告於學校首頁及軍訓與生活輔導組網站。
五、9月10、11、12日連續三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17時可進住宿舍,請於本校宿舍區報到(進住手續辦理相關事項時間為0900~1700止)。
六、如有未盡或修訂事項,另行公佈之,請密切注意!

學務處軍輔組110.08.24

相關附件:

新生第二次宿舍申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