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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公告內容:

一、申請對象及補助條件:
(一)申請對象: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
(二)補助條件:由申請學校以專案方式推廣國際體驗學習內涵與各項國際參與及交流活動規劃設計、國外活動安全、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核心內容,參與前開專案並經遴選實際赴國外體驗學習之學生人數不得低於27人。

二、補助原則:
(一)每校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90萬元為限,且各校應提出的自籌款(非本署補助款均屬自籌款)不得少於所提計畫總經費之百分之二十。
(二)補助項目得包含開設課程、學程、辦理講座、出國學生之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等各項經費,其學生實際補助額度分配由學校自訂標準。

三、申請作業:
(一)申請時間(以郵戳為憑):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月18日提出申請,執行期間為108年2月1日起至108年11月15日。
(二)教師依申請格式擬訂計畫書(附件3)及相關文件,由學校具函提出申請。

詳細申請辦法請參考附件,或可連結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 https://youthtravel.tw

相關附件:

函文
1543478948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