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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0

公告內容: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18日發布之「秋冬防疫專案」,自109年12月1日起,請教職員工生配合下列事項:

一、邊境檢疫:
自109年12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之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個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始可登機來臺;如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以罰鍰。

二、社區防疫:
自109年12月1日起進入八大類場所(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強制要求佩戴口罩;未依規佩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以罰鍰。

三、校園防疫:
(一)社交距離及佩戴口罩注意事項:上課時應維持社交距離;如無法為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二)大型集會活動防疫注意事項:須保持社交距離並落實實名制;如無法為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三)校園空間開放注意事項:應落實實聯制及體溫量測,並注意蒐集民眾個人資料之保護。

每人一小步,校園安全一大步,健康校園你我共同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