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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公告內容:

*108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及離舍規定

一、寒假住宿時間:109年1月13日(一)中午12時至109年2月14日(五)中午12時。
二、申請對象:全體住宿生,非住宿生不得申請。
三、申請方式:寒假住宿申請,請自行進入校務行政系統->申請->學務資訊申請->學生宿舍寒假住宿繳款單下載,列印後直接至出納組(行政大樓3樓)繳費即可,一經繳費後不再辦理退費:
繳費時間:108年12月23日(一)至109年1月6日(一),每日8時至17時。
寒宿費用:2375元(學期住宿費1/4計算)。
研究生宿舍2750元,均請上網列印繳費單。
四、寒假期間不開放個人因素申請短期住宿;若因公須短期住宿同學(例如集訓、比賽等),請至軍輔組領取填寫學生報告單,簽准後,由軍輔組另開寒假繳費單,以週為單位繳費,乙週以594元計。
五、寒假宿舍不清舍,同學繳費後依原床位住宿,不住宿者請收妥個人物品自行儲放,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六、寒假未住宿者須於1月15日(三)中午12時前離舍;若經監視器查獲寒假未繳費而有住宿之實者,取消第二學期住宿資格。
七、寒假住宿人員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參與配合宿舍相關活動,如有違反者依宿舍管理辦法懲處。
八、下學期開放進住時間:109年2月14日(五)中午12時始。
九、如有未盡事宜另案公布。

學務處軍訓與生活輔導組108.12.02


*境外生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離舍注意事項

一、境外生對象:包含僑生、外籍生、交換生、自費生。
二、交換生、自費生統一於109年1月15日(三)12時前離校,離舍前請將寢室床位收拾乾淨,垃圾置於一樓資源回收區。離舍日15日或前一日14日下午將鑰匙、網路線交至宿舍幹部(聯繫方式公告於宿舍門口),待檢查環境清潔後,再退押金500元;清理環境不合格,將不退還押金。
三、寒假宿舍不清舍,同學繳費後依原床位住宿,不住宿者請收妥個人物品自行儲放,學校不負保管之責。
四、僑生、外籍生寒假未住宿,須於1月15日(三)12時前離舍;逾時離校,收取逾期住宿費計算如下:
1月15日(三)12時前離校,無需繳寒假住宿費。
1月15日(三)12時後離校,逾期每日住宿費以200元計算,直至離舍為止。
2月14日(五)12時後返校住宿,無需繳寒假住宿費。
五、境外生如有逾期離舍,請於109年1月6日(一)前,向軍訓與生活輔導組吳老師登記領取繳費單後,直接至出納組(行政大樓3樓)繳費,1月6日(一)前逾期未繳,將視同寒假不住宿;另寒假繳費後不再辦理退費。
六、境外生請依申請之日期離校;若經監視器查獲寒假未繳費而有住宿之實者,取消第二學期住宿資格或通知推薦學校。
七、寒假住宿人員須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及參與配合宿舍相關活動,如有違反者依宿舍管理辦法懲處。

學務處軍輔組108.12.02


*放棄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床位申請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不續住者(不含交換生、自費生),請於109年1月3日(五)前至軍輔組填寫放棄床位同意書。

◎逾109年1月3日(五)前未辦理者,寒假期間須持繳費四聯單親自至出納組辦理更正換單,以免開學後僅能退住宿費三分之二。

◎第二學期不續住者須於109年1月13日(一)中午12時前將鑰匙、網路線繳還宿舍幹部,並檢查環境合格後,再退還押金500元,未繳交者,登記違規乙次並扣除押金(若影響下學期住宿權益請自行負責)。

學務處軍輔組108.12.02

相關附件:

108學年度寒假住宿申請及離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