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藝大的校徽
學校沿革
1955年10月
教育部於台北縣(今新北市)板橋鎮浮洲里建立板橋公園,並於其處設立國立藝術學校(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原初建置,以下個階段嚴格記事通稱本校),招收話劇、中國國劇、美術印刷等三科學生各40名,學生修業年限訂為3年,國劇科另須實習一年。
1960年8月
教育部核准本校正式改制為專科學校,命名為『國立臺灣藝術專科學校』。
1994年8月
本校正式改制為『國立臺灣藝術學院』,原三專部改制為四年制大學部,參加大學聯招,五專部仍維持現狀。
2001年8月
行政院跨部會審查會議通過,本校正式改名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