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進修推廣部的前身為夜間部,自民國五十二年成立以來,其間經歷許多變革;從專科到改制學院,從推廣教育改為第二部,直到夜間部轉型為進修推廣部等;無一不是歷屆主任結合各系及全體同仁努力的成就。今後將朝向更專業、更前瞻的教育品質邁進。
本部進修學士班目前設有戲劇、廣電、美術、工藝四系。為配合本校未來之整體發展與規劃,本部業已陳請教育部准於八十九學年度設立電影、印刷藝術二系;九十學年度設立國樂、舞蹈二系。屆時,進修學士班將由目前四系增至八系,與本校日間正規學制各系大致相符,而進修推廣部之表演藝術學門與視覺藝術學門相關科系亦得以均衡發展。系際間各項教學資源與課程規劃之相互支援與配合,將使學生更能學習符合其志趣與生涯規劃或職場所需之專業知能。
九十四學年度起為配合學校教務、學務合併,廣大服務效率,原由本部綜管之學制─進修學士班、二年制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統一由教務處及學務處管理負責。本部專職於推廣教務之推展與執行。 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起調整組織正式更名為「教育推廣中心」專責辦理推廣教育相關業務,全力為推廣教育提供更好、更專業的服務。
未來,教育推廣中心全體同仁亦將繼續努力,秉持熱忱的心,配合學校發展政策來辦理進修與推廣教育,以期邁向更真、更善、更美的藝術境界,為國家培育更多更好的優秀藝術人才。
辦理方向
本校成立於民國四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原名國立藝術學校,四十九年秋改制為國立臺灣藝術專科學校。五十二年,本校為實施推廣教育,奉准增設夜間部,招收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採學分制並施以四年專業教育,計設立影劇、音樂、美術工藝及廣播電視等四科。
五十三年春,增設美術及美術印刷二科。五十五年增音樂科國樂組,另為加強推廣教育之實施,調整夜間部業務,設專人專事,與日間部分開辦公。五十七年,美術印刷科及音樂科暫停招生。五十九年,增設音樂科國樂組及舞蹈組各一班。六十年,增設國樂科。六十一年,國樂科及音樂科舞蹈組暫停招生。
六十二年,音樂科舞蹈組奉准改為舞蹈科,並恢復招生。七十一年,戲劇科國劇組奉准在夜間部招生。
至此本校夜間部計有戲劇科(戲劇組、國劇組)、美術科(國畫組、西畫組)、美術工藝科(工藝組、設計組)、廣播電視科、國樂科、舞蹈科等六科。八十年,國家教育政策改變,將夜間部推廣教育朝向第二部型態發展,原修業年限四年縮短為三年,並取消男性役畢後才能報考之限制,畢業證書亦取消「夜間部」字樣。
八十三年秋,本校改制為學院,夜間部奉准招收戲劇、工藝、美術、廣播電視、中國音樂及舞蹈等六學系。八十五年春,為提供三專畢業生在職進修管道,奉准增設三專畢業生在職進修學士班,設有戲劇、工藝、美術、廣電、音樂舞蹈五學系,招收公、私立三年制專科畢業生,於畢業後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在職人士,修業二年修畢六十學分畢業,授予學士學位,八十五年秋續招第二屆,並回歸正常學年制。
八十六年,為因應大學教育多元化,充份運用各大學院校資源,教育部「大學院校夜間部轉型方案」,配合本校未來發展政策,將夜間部中國音樂學系及舞蹈學系轉型為正規學制(日間部),並奉准招生,其他四學系則轉型為推廣教育。
八十七年秋,本校「夜間部」依學校組織規程規定,更名為進修推廣部,並增設推廣企劃組,與原設有之教學組、學生事務組共同辦理進修推廣教育業務。並自本年度起開辦各類有關藝術進修學分班與非學分班。
八十九年進修學士班增設印刷藝術及電影學系,原工藝學系兩組擴增,分設為工藝設計學系與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原三專畢業生在職進修學士班更名二年制在職進修專班。
九十年秋,奉准招生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計有造形藝術研究所及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二所,健全學制一貫落實,期能為在職人士推供更完善的修習管道。
九十二年春,為推展推廣教育在中國開設之可能性,前往中國沿海重要藝術學校考察,了解當地風土人情,尋找合作學校。
九十三年春,再度前往大陸雲南地區,考察少數民族之藝術文化,蒐集各地藝術學校資料,研究兩岸學術交流之可能性。
九十四年秋,配合學校教務、學務合併,廣大服務效率,原由本部綜管之學制─進修學士班、二年制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統一由教務處及學務處管理負責。本部專職於推廣教務之推展與執行。
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起調整組織正式更名為「教育推廣中心」專責辦理推廣教育相關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