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治與其他訊息
傳染病分類
類 別 |
傳染病名稱 |
第一類 |
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狂犬病、炭疽病、H5N1流感 |
第二類 |
白喉、傷寒、登革熱、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副傷寒、小兒麻痺症、桿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瘧疾、麻疹、急性病毒性A型肝炎、腸道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漢他病毒症候群、霍亂、德國麻疹、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屈公病、西尼羅熱、流行性斑疹傷寒 |
第三類 |
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結核病(除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外)、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急性病毒性肝炎(除A型外)、流行性腮腺炎、退伍軍人病、侵襲性b型嗜血桿菌感染症、梅毒、淋病、新生兒破傷風、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漢生病(Hansen’s disease) |
第四類 |
疱疹B病毒感染症、鉤端螺旋體病、類鼻疽、肉毒桿菌中毒、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Q熱、地方性斑疹傷寒、萊姆病、兔熱病、恙蟲病、水痘、貓抓病、弓形蟲感染症、流感併發重症、庫賈氏病 |
第五類 |
裂谷熱、馬堡病毒出血熱、黃熱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熱、拉薩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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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可查詢更多相關資訊。
登革熱防治措施
地方政府教育單位應辦事項:
1. 結合當地衛生、環保單位不定期抽查學校有無落實孳生源清除工作。
2. 督導所屬學校是否確實依清除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如附件)實施。
3. 加強宣導教育。
學校應辦事項:
1. 確實作好孳生源清除及環境清潔工作,並依清除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每週實施乙次檢查。
2. 加強衛生教育宣導,例如:
(1) 認識病媒蚊及預防措施。
(2) 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包括加裝紗窗、紗門、出入高感染地區宜穿著長袖衣服與長褲、以及在裸露部位噴防蚊液。
疫情期間
除平時防治措施外,地方政府教育單位及學校應配合當地環保、衛生單位進行殺蟲劑噴灑,以殺死帶病毒成蚊,並持續作好孳生源清除工作及加強衛生教育宣導。
流感防治措施
地方政府教育單位應辦事項:
加強衛生教育宣導,相關素材可至疾病管制局網站下載使用。
學校應辦事項:
1.若有教職員工生發燒或咳嗽情形,宣導鼓勵戴口罩,並做好防護措施。
2.宣導正確洗手,並培養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3.赴境外之教職員工生,宣導前往禽流感流行區時,避免接觸禽鳥及其排泄物。
學生應辦事項:
1.應有良好衛生習慣且洗手方法正確。
2.突然發病,有發燒(耳溫≧38℃)及呼吸道症狀,應戴口罩、勤洗手,並應立即就醫。
3.生病不上學。
疫情期間
除平時防治措施外,學校應辦以下事項:
1. 宣導避免接觸禽鳥及其排泄物。
2. 針對禽畜工作人員,宣導自我保護概念。
3. 宣導病毒特性及傳染途徑、自我保護措施、就醫流程。
4. 感染之教職員工生於家中作息與活動,每日量體溫、注意是否出現發燒、咳嗽等類流感症狀,記錄活動史。有類流感症狀者,24小時未發燒後,得返校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