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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什麼叫做性騷擾?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定義,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即稱之: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而構成性騷擾的重要關鍵,在於言行舉止是否「受歡迎」,取決於當事人的感受!每個人的成長背景、觀念不盡相同,所以不同的人,有可能對同一個言行舉止有不同的感受。舉例來說,我說黃色笑話給大家聽時,小芬聽了哈哈大笑,小敏覺得不舒服。此時,我不能說「小敏,妳實在太沒幽默感了,小芬都覺得沒怎樣!」,因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我必須尊重每個人。而情境的不同也可能讓當事人有不同的反應。例如同一個笑話,一群同性的人、或是朋友私底下講可能覺得好 笑,但如果在一個男多女少的工作場合裡,或是在女生沒有預期聽到黃色笑話的課堂上,可能會有人覺得不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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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侵害之後可以怎麼辦?
性侵害可能造成被害人淤青、擦傷、挫傷或刀傷等,也可能導致懷孕或感染性病。此外,被害人還需面對心理的創傷。如果強暴案不幸發生了,建議你:

1.相信你並沒有犯錯。

2.找個安全的地方待著。

3.找個信任的人陪伴你。不管當時多晚,都不要自己一個人。找親人、朋友或老師陪伴,或找社福機構、學校等相關單位求助,或撥「婦幼保護專線113」與性侵害防治中心聯繫。

4.不要洗澡,也別換衣服,盡快就醫。萬一不幸遭遇性侵害,就應立刻尋找合格醫師檢查,以進行必要的蒐證、治療或避孕措施。為了保存相關證據,請你先忍耐,不要洗澡更衣,許多醫院都有全天24小時急診,可以立刻就醫。

5.如果是陌生強暴,請牢記歹徒的各項特徵。並且保留現場不要移動或觸摸任何現場器物。

6.盡快向警方或相關單位報案。很多人往往會擔心二度傷害而躊躇不前,甚至不去報案。然而,報案不但可以減少其他婦女受害的機會,也是保障自己免於被加害人再度傷害的方法。長久以來,警檢單位及法院審理性侵害案件的輕忽態度一直受到強烈批評,但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律及施行細則、處理準則頒布後,受害人可以要求相關單位照章辦理,以降低二度傷害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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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性騷擾之後可以怎麼辦?
1.相信你/妳的直覺:
不要覺得「是不是自己有問題」、「會不會造成兩人之間的芥蒂」,是他在傷害妳,他在破壞妳們之間的關係。不是妳的問題。

2.清楚的溝通:
雖然性騷擾的情境常常很模糊,可是妳要相信自己心中的感覺,要求對方停止他的行為。例如聽到黃色笑話時,可以制止對方,說:
「夠了,我不想聽了,不要再說了」!
「停止這個話題,我一點都不覺得好笑」!

3.下面都是威迫或利誘的性騷擾,只要你不願意,就要大聲說「不」:
「如果妳配合,什麼都沒問題了!」
「如果妳愛我,就要給我!」
「如果你不給我,我就去自殺!」
「你如果不給我,我就去找別人!」
「你如果不願意,我就把我們親密的相片公開!」
「你明明就很想要,不要故作清高!」
「我真的快受不了了,妳要救救我!」
「我這麼做是因為愛妳!」
「如果不跟我做,妳就別來上班(修這堂課)了!」
「我這麼做是為妳好」……等。

4.告訴你信任的人:
尋求支援、協助與互相提醒防範。妳可以觀察誰也可能是受害者,互相研擬對策、互相支援。與可信任的同事、同學、師長或朋友分享,有助於走出陰影。並且,告訴他人加害者,呼籲大家共同小心防範。

5.紀錄性騷擾事件的經過:
包括人、事、時、地、物。譬如:發生了什麼事?他如何做的?有誰在目擊現場?目擊者的反應?妳當時做了什麼、想什麼?妳做了什麼抗拒/應對?若無,為什麼?妳感覺是什麼?包含妳試圖阻止性騷擾的所有嘗試、這件事對妳產生的影響…等。每次事件發生之後儘速寫下來,並妥善保存妳的紀錄。妳亦可請他人協助留下影音紀錄。

6.向組織內相關單位提出申訴:
「非正式申訴」→可經由仲裁/調解的方式處理。
正式申訴→調查→處置建議,則由相關單位進行正式調查,並會根據調查結果做處置建議。或者向相關法治單位或民間團體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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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好朋友遇到性侵害,我該怎麼幫助她/他?
※可以做
1.請相信朋友的感覺,了解事情的狀況,讓她/他知道有人在關心。那不是她/他的錯,不必自責。

2.給她/他支持關心,不要責怪「為什麼穿那樣的衣服」「為什麼那麼晚了還在那 裡」「誰叫你長得那麼漂亮 ( 帥 ) 」…。

3.尊重當事人的感受和需要,不要貿然行事,以免造成二度傷害。

4.如果她/他願意,可以陪她/他向學校 老師、主管或求助機關告發,在過程中 陪伴、支持她/他,讓她/他可以面對、解決這件事。(清大小紅帽,民 82)

※避免做
1.不要覺得這遭遇「沒什麼」。不要去檢驗她/他的言行舉止、穿著、說話的動機。 因為受害者最大的恐懼就是沒有人相信或是覺得「沒什麼」。

2.不要責怪受害人:「你為什麼不叫?」、「你為什麼不反抗?」、「你為什麼穿短裙誘發別人犯罪」、「你為什麼不小心一點?」性騷擾常發生在模糊難辨識的情況, 受害者往往不知道要做什麼反應。

3.不要同情受害者:很多熟識強暴或性騷擾的加害人與被害人有相同的朋友圈, 他們共同的朋友往往難以接受所認識的人會去侵犯別人的事實或基於同窗情 誼而有意無意的同情加害者。

4.不要說「別再想了」,因為受暴經驗是無法遺忘的,當她/他想說的時候就傾聽,「說」本生也是一種治療。

5.不以特殊眼光看待受害者,如:「被糟蹋了,以後怎麼見人!」。一般人認為 「被性侵就是不完整/或有汙點的人」,這是錯誤的!實她/他仍舊是個獨立完整的個體,正努力地、堅強地、勇敢地讓生活步上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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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與性侵害後的身心症狀有哪些?
性騷擾與性侵害所造成的心理影響深遠且持久,身心症狀也會依個人的特質、年齡、生活經驗、受暴經驗、社會支持或資源、外在壓力而各有不同,並展現在身體、情緒、認知、社交關係等各方面。由於症狀會依個人的特質而各有不同,因此不曾只一種典型的「被害人樣子」,也就是說,受害者若無焦慮、情緒低落等上述症狀,也不表示她/他沒有創傷,更不表示她/他沒有受傷害!

1.情緒上的反應:
(1) 焦慮與低落:「我坐立不安!」
「我覺得好累喔.」
「我覺得人生沒有希望了。」
(2)產生罪惡感:「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事?」
「我死了算了!」
(3)憤怒與困惑:「我想殺死他!」
「為什麼是我?」
(4)震驚與否定:「我真的被強暴了嗎?」
「我怎麼沒感覺?」
「為什麼我哭不出來?」
(5)產生恐懼感:受害者往往會對事發地點、與事件場景類似的場合 產生恐懼,也可能會擔心:
「我是否會懷孕或染上性病?」
「這件事還會不會發生?」
「我以後還能做愛嗎?」
(6)重複憶起:受暴的經歷時常重現腦海。

2.生理上的反應 ,如:
頭痛、睡不好、做惡夢、呼吸困難、肌肉收緊、改變飲食的習慣、嘔吐、肚子不舒服等。

3.對自我認知的改變,如:
(1)無助感。例如:覺得自己無法保護自己、沒有能力或無法處理日常生活事務、不相信自己還能重新掌握一切。
(2)不潔感。例如:覺得自己不潔,而不斷地洗手或洗澡;覺得環境很髒,而不停地打掃等。

4.社會關係方面 ,不再相信自己可以自在地活動或信任別人:
(1)人際互動上,例如:遇到與加害者有相似特徵的人,就會感到極不舒服以及不安全。
(2)兩性關係方面,例如:看到男性就害怕。
(3)性關係方面,例如:由於某些動作、話語或撫摸會讓她想到被侵害的經驗,而導致性行為的障礙。
(4)其他,如:害怕陌生人、自我防禦、改變原本社會關係網絡或外 型衣著、更換學習環境、改變生涯規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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