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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業務項目如下: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1. 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
    其實施成果。
  2. 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 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4. 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
    ,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5. 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6. 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7. 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8. 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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