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學位服申請租借流程
1.造冊
各所屬學制大學部各班負責人於4月底前至本校學務處網站首頁重要訊息下載,並繕造學士服借用人名冊,列印1式2份。
各研究所畢業生於4月底前至本校學務處網站首頁重要訊息下載,並繕造碩、博士服借用人名冊,並列印1式2份。
2.核章
送請系上或系所核章。
3.繳款
作業日期97年5月8、9日(週四、週五)15:00~17:00 前結束
各所屬學制大學部暨研究所統一由助教收齊租借費用與押金〈學士服每套100元,押金每班3000元、各研究所碩、博士服每套200元,每人押金1000元),連同借用人名冊至學務處課指組向廠商繳費,由廠商掣發租借費收據。
4.領件
領件時間(在職班:6月10日發放)其他學制:6月16 日15:00~17:00前
各所屬學制大學部暨研究所由助教憑租借費收據正本向行政大樓1樓貴賓室廠商領件,同時領件後3日內發現學位服有破損請繳回課外活動指導組,逾期不候。
5.還件【請於畢業典禮當天歸還】
畢業典禮結束當天由助教將學位服統一收齊,歸還地點於戲劇系1樓A1007專業視聽教
室,經清點數量無誤後退還押金,日間部歸還時間96年6月21日中午12:00~13:00;
夜間部歸還時間97年6月21日下午16:00~17:00;連同師長服也一併歸還。
6.遺失、損毀賠償
各項配件若有損毀、遺失情況,應由押金中扣除賠償金額,若押金不足償付賠償金額時,學生得自行償付賠償金,後憑收據至學務處課指組辦理離校手續。
各項配件賠償金額如下:
(1)學士服每套800元(衣服400元、領片100元、方帽250元、帽穗50元)
(2)碩、博士服每套2,100元(衣服1200元、披肩500元、方帽250元、帽穗50元、
校徽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