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碩士班(94學年度入學適用) 95學年度入學適用 96學年度入學適用
貳、碩士在職班(94學年度入學適用)
95學年度入學適用 96學年度入學適用
壹、碩士班課程科目學分表(94學年度入學適用)
一、教育目標:
本所將著重發揚開創性之藝術創作形式,培育富東方文化特質的當代造形藝術研究與創作人才,及探討本身文化之定位,進而汲取「在地根莖」特質之養分,滋長學術體制內另一與國際同步、同話語之藝術創作形式與研究內涵。並結合產業與經濟的發展,拓展造形藝術之實用化與生活化,發揮現代造形藝術的最大特色。
1.培養學理研究與創作實務兼修的藝術專業人才
2.培養具備傳統本土精神內涵,復能結合現代科技與生活文化的跨領域多元化藝術專業人才
3.鑽研造形藝術理論之探討,強化造形藝術鑑賞與表現能力
4.掌握造形藝術發展的動向,開創造形藝術表現與研究的新領域
5.整合國內外藝術教學資源,強化造形藝術教學的內容
二、畢業學分數與授與學位:本所碩士班至少須修滿45學分,畢業授于藝術碩士(MFA)學位。
1.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數外,尚須通過畢業創作展審查(理論研究類免)及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查通過後,始授予學位。
2.審查通過後,碩士論文授予6學分,畢業創作展授予3學分,計入畢業學分內。
3.理論研究類研究生於提出碩士學位考試前,需繳交在具有審核機制刊物所發表之論文2篇。
三、必修課程學分時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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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名 稱 |
學 分 |
時 數 |
第一學年 |
第二學年 |
第三學年 |
第四學年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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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下 |
上 |
下 |
上 |
下 |
上 |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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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論 Methodology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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