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形藝術研究所

 

壹、碩士班94學年度入學適用)     95學年度入學適用   96學年度入學適用

 

 

貳、碩士在職班94學年度入學適用)     95學年度入學適用  96學年度入學適用

 

 

 

壹、碩士班課程科目學分表94學年度入學適用)

一、教育目標:

本所將著重發揚開創性之藝術創作形式,培育富東方文化特質的當代造形藝術研究與創作人才,及探討本身文化之定位,進而汲取「在地根莖」特質之養分,滋長學術體制內另一與國際同步、同話語之藝術創作形式與研究內涵。並結合產業與經濟的發展,拓展造形藝術之實用化與生活化,發揮現代造形藝術的最大特色。

1.培養學理研究與創作實務兼修的藝術專業人才

2.培養具備傳統本土精神內涵,復能結合現代科技與生活文化的跨領域多元化藝術專業人才

3.鑽研造形藝術理論之探討,強化造形藝術鑑賞與表現能力

4.掌握造形藝術發展的動向,開創造形藝術表現與研究的新領域

5.整合國內外藝術教學資源,強化造形藝術教學的內容

二、畢業學分數與授與學位:本所碩士班至少須修滿45學分,畢業授于藝術碩士(MFA)學位。

1.研究生修滿規定學分數外,尚須通過畢業創作展審查(理論研究類免)及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審查通過後,始授予學位。

2.審查通過後,碩士論文授予6學分,畢業創作展授予3學分,計入畢業學分內。

3.理論研究類研究生於提出碩士學位考試前,需繳交在具有審核機制刊物所發表之論文2篇。

三、必修課程學分時數表:

課 程 名 稱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備 註

研究方法論

Methodology

3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