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士班 94~95入學年  96入學年

 

貳、進修學士班 96

 

參、碩士班 96

 

 

音樂學系課程科目學分表94學年度入學適用)

一、教育目標

音樂學系秉持「培養音樂專業人才、使能具備熟練的演奏技巧能力與豐富的音樂專業素養」為主要信念,在專業的教學上,朝著以下目標做最完善的教育:教導作曲之專門技術以從事各項音樂創作,培養鍵盤、聲樂、管弦樂、擊樂、及撥弦樂器等演奏(唱)專長,使能從事高水準演奏(唱),並施以音樂學術之專研,以奠定音樂學術研究之基礎。

二、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

三、必修課程學分時數表:

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備註

主修

Major

8

8

1

1

1

1

1

1

1

1

個別上課

副修

Minor

2

2

0.5

0.5

0.5

0.5

 

 

 

 

個別上課

視唱聽寫

Sightsinging and Ear TrainingⅠ

2

4

1

1

 

 

 

 

 

 

分兩班上課

 

視唱聽寫

Sightsinging and Ear Training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