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9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公告

發佈日期:2008/03/18

通過本校9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第一階段篩選考生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本校將於97年3月19日依考生之通訊地址以限時郵寄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及其他相關事項說明予考生。

報名: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者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自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將報名資料送交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台北縣板橋市大觀路一段59號)。(以信封裝好所須繳交的資料,把所附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黏貼於信封上,填寫好報名學系、姓名、學測報名序號、學校推薦或個人申請方式、國樂系、音樂系考生須在信封封面註明組別及主修樂器)。

二、指定項目甄試費用:新台幣 1500 元整。(音樂學系300元)
甄試費用請利用所附郵政劃撥單繳費,並將郵政劃撥證明單連同繳交資料一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收。
低收入戶之考生,請檢附各地方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甄試費用全免。
郵政劃撥單下載
郵政劃撥單下載〈音樂系專用〉

三、繳交資料:
(一)學歷(力)證件影本:除以國外、大陸學歷報考者,其餘考生一律免繳。
(二)審查資料:請詳閱「9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彙編」(第621頁至634頁)內有關報考學系之相關規定。
(三)甄試費用之郵政劃撥證明單
(四)繳交之資料限裝於一個信封袋內,不可分裝分寄,並將填寫好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黏貼於信封袋上;報名所繳交之資料均不退還

本校校園平面圖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下載
●本校交通路線資訊、交通路線圖
●指定項目甄試報名費單據黏貼表下載


四、報名截止日期:97年3月27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

※考生請務必於97年4月10日至本校網站查詢報名完成與否。

報名其餘規定與注意事項:(可點選下載)

各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注意事項

美術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書畫藝術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雕塑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作品證明書下載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工藝設計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 (個人申請)
廣播電視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電影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戲劇與劇場應用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中國音樂學系 (個人申請)
舞蹈學系 (個人申請)
音樂學系 (第二階段不需到本校甄試)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日期:
97年4月12、13日(星期六、日)。請務必攜帶「本通知單」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應試(可以學生證正本、駕照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代替),其餘證件概不予受理。 證件不齊或不符之考生,不得參與應試。

指定項目甄試確切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請於4月10日(星期四)上本校網站查詢。音樂學系第二階段不需到本校甄試

放 榜:
第二階段放榜日期:97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4時(在本校校門口公告錄取生名單並同時在本校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ntua.edu.tw

錄取有關規定:
一、各甄試項目如有一項零分(含缺考)者,不予錄取。

二、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之,考生甄選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以上者,在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
  生。成績未達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不列備取生。學校推薦之錄取名額不列備取生。

三、「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名額不相互流用;未足額錄取之名額及報到後之缺額納入當學年度之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名
  額中。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電話(022272-2181轉1110~1118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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