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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本校96學年度碩士班考試招生之考生,若有以下情形者可申請報名費退費:
1.未寄送報名資料(即未完成報名)而先行繳交報名費者
2.溢繳報名費者
二、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6年5月31日(星期四)止,逾期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1.請先電洽教務處招生組,以確認退費名單及金額等項目
。
2.下載退費申請單,填寫申請書並
黏貼考生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後,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向教務處招生組申請。
四、教務處招生組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170、1171、1171;傳真電話:(02)2969-4420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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