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各學系考試時間地點
發佈日期:2006/04/04

各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時間、地點:(可點選下載)

戲劇與劇場應用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廣播電視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電影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中國音樂學系

(個人申請各組報到時間

舞蹈學系 

(個人申請)

音樂學系

(第二階段不需到本校甄試)

美術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雕塑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古蹟藝術修護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工藝設計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書畫藝術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多媒體動畫藝術學系

(學校推薦   個人申請)

圖文傳播藝術學系 (個人申請)

1. 請攜帶「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單」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應試(可以駕照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正本代替),其餘證件概不予受理。

2.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教務處招生組,電話(02)2272-2181轉1170、1171、1172

教務處招生組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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