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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報名名單:
二、完成報名手續之考生,本校將於95年3月6日以限時信函寄發准考證,考生如逾3月13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時,請撥電話:02-22722181轉1170、1171洽詢。
三、考生收到准考證後,請仔細核對准考證上各項資料,若有疑問請於3月13日前通知本校招生組,否則影響權益,考生自行負責。
四、辦理准考證補發,請攜帶「國民身份證」正本,並於考試前向本校碩士班考試招生委員會申請補發,補發以一次為限。
五、考試當天應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份證」正本,以便查驗;若發現身份與報名資料不符,一律不准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博碩士班考試招生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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