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台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之在學僑生。敬請 貴校依申請資格推薦合適人選。二、申請日期:自民國106年3月20日至4月7日止(郵戳為憑),惠請協助彙整申請資料郵寄本會(10092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7號2樓),俾利審查。三、檢附本案申請公告、僑生現況調查表及申請表等資料,請卓參。四、國際事務處申請截止時間:民國106年3月24日
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