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外交部來函有關我赴波海三國之交換學生申辦簽證事,提醒學生避免因未事先申辦簽證而遭拒登機入境。

複製本頁網址,推薦給您的好友    
2016/07/26

公告內容:

一、依據外交部105年7月15日外歐東字第10500147980號函辦理。
二、據該部函稱,我駐拉脫維亞代表處進一步接洽波海三國相關機關,研商事先申辦簽證之可行作法,目前赴各該國交換生申辦簽證方式如次:
(一)拉脫維亞:我交換學生得於申根區以外之拉國使領館(包括拉國駐日本大使館)遞件申辦長期停留D類簽證。遞件前請聯繫相關使領館諮詢所需文件及申辦程序。申請人可以郵寄方式申辦簽證,須備齊之資料包括:有效護照、申請表(線上填寫後印出並親簽)、拉國學校所出具之邀請函(附彩色相片並經移民局確認)與入學許可、交換期間居住地址與保險證明文件及規費61.84歐元等,受理單位將於1至2週內寄回護照及簽證。
(二)愛沙尼亞:該國目前並無核發「學生簽證」,擬赴愛國就讀獲認可之碩、博士或學士學程者,可申請短期居留證;惟擬赴愛國留學之交換學生,則應向該國駐外使領館申請「長期停留D類簽證(D-Visa)」。依規定申請人均須至愛國駐外使領館親辦並按捺指紋,距離我國最近且最適宜之申辦地點為愛國駐日本東京之大使館。
(三)立陶宛:該國尚未正式函復我交換生簽證申辦流程,俟收到回復,將即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