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06年度駐村藝術家進駐申請即日起至106/2/8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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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公告內容:

為扶植藝術新秀及獎勵藝術創作,徵選以文化為藝術創作主題之藝術家進駐文化創意產學園區,營造園區原有場域多元開放之面貌。透過藝術家進駐活動,提供藝術家與藝術家、藝術家與民眾、藝術家與臺藝大文創園區文化藝術上的交流機會。

申請資格:
年滿20歲,且未同時進駐其他藝術空間(村)之國內外藝術家。

進駐方式
(一)進駐時間:於簽約後以一年為原則。
(二)進駐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學園區D區2樓,
進駐空間大小約為6~9坪。
申請文件:
(一)個人簡歷及進駐計畫
(二)個人展覽計畫書
(三)個人作品資料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徵選結果:
預定徵選10名藝術家進駐本校文創園區,並從中遴選出2位優質藝術家,補助每位辦理個展費用計新臺幣3萬元,含運費、保險費、文宣印刷費及展場佈置費等,2位共計新台幣6萬元。

相關附件:

106駐村藝術家徵選辦法
106駐村藝術家徵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