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臺藝大文創園區駐校藝術家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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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公告內容:

  有鑑於藝術乃文化創意產業之核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秉持對藝術多元開放之堅持與實踐精神,長久以來致力於理論與實務、在地與國際化連結,本校文化創意產學園區特開放國內外優秀藝術家進駐,以激發更多元之藝術創作能量、鼓勵跨領域交流。園區將於藝術家駐村期間提供相關資源,以協助藝術家作品之實現與展呈、推廣展覽期間所舉辦之藝文活動,讓藝術創作深耕,孕育富有創造力的藝術實踐場域。
 
■申請資格
年滿20歲之國內外藝術家或團隊。
 
■進駐方式
(一) 採公開徵選方式,由有章藝術博物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甄選委員會甄選之。
(二) 以個人或團體名義申請,正取10組,備取3組。
(三) 類別: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以提高臺藝大文創園區之藝文水平與內涵為原則。
(四) 進駐時間:於簽約後以一年為原則。
(五) 進駐地點: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化創意產學園區D區2樓,進駐空間約為6至9坪。
 
■徵選方式
(一) 初審:申請資格與資料是否完備及符合規範。
(二) 複審:聘請專家學者5-7名進行複審,審查項目包括駐村計畫、作品資料、創作觀念簡述、展演實績及得獎、藝術發展性等。
(三) 評審重點與比重分配如下:
1 駐村計畫 30%
2 作品資料 30%
3 創作觀念簡述 20%
4 展演實績及得獎 10%
5 藝術發展性 10%
總計 100%
 
■徵選結果:
(一) 預定徵選10名藝術家進駐本校文創園區,徵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及有章藝術博物館網頁,並以書面個別通知申請者。
(二) 駐校期間,本校將免費提供校園內場地,用以協助藝術家辦理開放工作室、創作發表、座談等各項展演活動,及共同廣宣事宜。
 
■申請文件
(一)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07年度藝術家進駐徵選申請表。
1. 視覺藝術:需於申請表填寫近三年內5-10件代表作品及圖片(多媒體形式之作品每件附上5分鐘以內之影音檔),並按作品總表編號。
2. 表演藝術:需於申請表填寫近三年內3-5件代表作品,每件作品附上影音檔5分鐘以內,並按作品總表編號。
(二) 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
 
■申請方式
(一) 受理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學有章藝術博物館教育推廣組
    電話:(02)2272-2181分機2454(柏小姐)、2455(張小姐)
(二) 受理時間:即日起至107年3月27日(星期二)17:00止。
(三) 受理方式:採線上寄件辦理,填妥申請表格,連同表格內相關檔案,於受理時間之內寄至收件信箱。
(四) 收件信箱:ntuamuseumedu@gmail.com,信件標題【2018臺藝大駐校藝術家徵選】OOOO(填寫申請者或單位名稱)
(五) 完成寄件請來電確認,若有缺件或不符規定者,恕不受理甄選。
 
更多詳情,請見駐校藝術家徵選公告。
公告簡章及申請表亦可至藝博館網頁下載。

相關附件:

107年度臺藝大文創園區駐校藝術家徵選公告
107年度臺藝大文創園區駐校藝術家徵選申請表

相關連結:

http://museum.ntua.edu.tw/A01-1.asp?kk=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