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溢繳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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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6

公告內容:

1.一銀、郵局、其他銀行已於106年4月26日匯款至各位同學金融帳戶內,請自行去刷存摺確認是否收到!
2.開立支票的同學支票已於106年4月26日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各位同學的『戶籍地址』,請留意信件!(支票兌現期限為支票開立日期一年內,請同學於拿到支票時儘速存入銀行帳戶兌現)ˇ
3.就學貸款學生退費部份已將名單轉交至生保組,請承辦人員替同學向台灣銀行辦理就貸金額減少!
【就貸退費金額會直接歸還台灣銀行,不會發還現金至各位同學手上,同學切勿再打電話詢問】
4.從100學年度開始,開學後一個月辦理加選繳費單郵寄及上網列印,開學後二個月辦理學雜費溢繳退費!【請同學自行留意自身權益,有任何疑問請洽總務處出納組,電話:2272218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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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學雜費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