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請假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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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公告內容:

主旨:修正「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請假辦法」第三條、第五條,自即日起實施。

說明:
1、本次修正新增心理假,並刪除防疫假規定。
2、學生因心理不適致無法出席課程,得請心理假,無需檢附證明文件,惟每學期以三日為限。

相關附件: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請假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