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課人數(碩士班除外)未達12人者,由申請暑修學生共同分擔教師授課鐘點,收費標準依副教授以上夜間授課之教師授課鐘點費計算之。每人收費金額以實際繳費單金額為主。2.除上述名單外仍欲加選者,請於本(107)年6月22日前向教務處註冊組呂小姐申請。3.請於6月25日至6月27日至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繳費單辦理繳費事宜。
開課資料修課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