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兒童節及清明節上(停)課暨調整彈性放假補課事宜,請依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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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107年4月4日、4月5日(星期三、星期四)為兒童節及清明節,全國
放假;4月6日(星期五)調整為彈性放假,並於3月31日(星期六)補行上班。
二、本校各學制行事曆配合修正為:
(一)4月4日、4月5日(星期三、星期四)為兒童節及清明節,全校放假。
(二)4月6日(星期五)全校調整放假,該日課程調至3月31日(星期六)補課。
(三)4月3日(星期二)為本校106學年度校慶補假日,日間學制學生放假1天。碩士在職專班、二年制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士班皆照常上課。
(四)4月7日、4月8日(星期六、星期日),碩士在職專班、二年制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士班照常上課。
三、有關3月31日(星期六)上課及補課之實施原則如下:
(一)進學班、二年制在職專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原3月31日課程維持正常上課。
(二)進學班、二年制在職專班及碩士在職專班因4月6日調整放假應於3月31日補課者,採彈性補課為
原則。
(三)補課處理方式如下:
1.教師(含專兼任)以3月31日(星期六)原有課程之授課為優先(正常上課);無衝堂者補課,衝堂者自
行調整授課進度。
2.學生以3月31日(星期六)既有課程為優先(正常上課);補課衝堂者,得向教師請假。
3.教室以3月31日(星期六)既有課程為優先,補課班級由系所另安排其他教室 (含綜合大樓、教研大
樓)上課;確實無法覓得適當場所上課者,則由教師自行調整授課進度。
(四)依上述原則,由各系所、中心妥為安排,至遲應於3月19日(星期一)前通知任課教師,並轉知學
生辦理。
(五)提供3月31日(星期六)綜合大樓、影音大樓、教研大樓共同教室使用表供補課參考,借用教室請
洽教務處課務組登記。

相關附件:

1070331共同教室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