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7年「文化部辦理西亞及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即日起徵件至106年12月2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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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4

公告內容:

一、補助類別如下:
(一)薦邀西亞及南亞地區人士來臺進行文化交流合作。
(二)至西亞及南亞地區進行文化交流合作。
(三)於我國與西亞及南亞地區推動雙邊或多邊文化交流合作:
申請本類補助,須申請本類補助,須申請本類補助,須由申請者申請者與西亞 或南亞地區人士於各自所屬國家境內或境內或在跨二以上國家共同辦理雙邊或多文化交流合作雙邊或多文化交流合作雙邊或多文化交流合作雙邊或多文化交流合作活動,且舉辦活動之場地,舉辦活動之場地,舉辦活動之場地,其中一地其中一地應在我國境內應在我國境內舉行 。

二、中英文補助要點、申請表與徵件新聞稿,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R=1&M=1&Key=37&PY=2018&PT=2198

三、相關事宜請洽詢文化交流司政策綜合研發科陳逸欣,電話:02-8512-6726,電子郵件:lazurite@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