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臺藝新策

複製本頁網址,推薦給您的好友    
2017/01/16

主題: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為培育策展新銳、推促藝術發展,鼓勵年輕策展者提出具有開創性與時代性之策展計畫,透過展覽實踐,探索藝術新觀點。

活動內容:

一、計畫名稱:臺藝新策

二、計畫說明:
(一)、 以1980年後出生,有志於投入藝術策展之年輕新銳為對象,公開徵件並經初複審評選出創新策展案。
(二)、 獲選者由本館提供經費補助,依本館所安排之展出時程與展場空間執行策展計畫。

三、申請資格:
(一)、 提案之策展人,需為1980年(含)後出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參展藝術家則無年齡或國籍限制。

四、收件日期:
2017年1月16日至2月5日截止

五、提案內容:
(一)、 展出形式、內容與主題不拘(學術研究性質之展覽亦可),以具有創新特色與時代性之策展提案為優先考量。
(二)、 恕不接受學生畢業展、學期或學年成果發表等展覽內容之申請。

六、申請程序:
(一)、 請填寫「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2017臺藝新策』提案計畫書」,資料不齊備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 申請資料(如附件)均需以pdf格式之電子檔送件,寄至以下信箱:luo18617@ntua.edu.tw
(三)、 電子郵件「主旨」請寫「『2017臺藝新策』計畫書─OOO」(OOO請填計畫名稱)。
(四)、 申請所需之資料與表格,請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官網:http://museum.ntua.edu.tw/menu/Main.action

七、 評選:
(一)、 評選結果於2月底公佈於本館網頁,預計正取2案、備取2案。
(二)、 由本館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組織「評選委員會」。
初選:由委員根據書面資料進行評選,於本館官網公佈通過初選之名單。
複選:進入複選之提案人親自到場針對策展計畫提報說明,並由評選委員進行現場提問。複選面談之日期、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未能到場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 評選標準:
1. 策展提案主題內涵之創新性與時代性。
2. 策展論述與展出內容之連結與呼應。
3. 展覽執行與實務規劃之可行性與適切性。

八、補助:
(一)、 本館將提供正取者每案各新臺幣3萬元之策展費,並補助展務執行經費,包含展出費、材料費、保險、作品運輸等項目之費用。
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25萬元整(內含策展費3萬元)。
(二)、 專輯出版、文宣、開幕與相關座談活動、展場維護人力等項目之經費與執行,由本館負責另行規劃。獲選之策展計畫及其相關內容,需無償授權本館用以作為宣傳、教育推廣、展覽圖錄文集印製等非營利目的之使用。
(三)、 通過評選後,獲選者須與本館完成展覽合約簽署,依公部門既定之行政程序執行計畫。相關權利與義務,悉依合約規範。
(四)、 獲選者若因故無法如期執行策展計畫,策展人應於接獲正取通知後5日內知會本館,並遞交權益放棄聲明書。

九、展覽時間:
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25日

十、展覽地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2、3樓
(以1案使用1樓層為原則,本館得依獲選案之內容與規模,調整實際展出場地)

活動時間:

2017/01/16 10:00~2017/02/05 17:00

活動地點:

有章藝術博物館

承辦人:

羅景中

承辦單位:

有章藝術博物館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