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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公告內容:

一、視覺傳達設計學系(以下簡稱本系)依『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系(所、中心)主管遴聘準則』及『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辦理系主任遴選,任期自107年8月1日起,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歡迎符合資格之教師踴躍參選。


二、凡有意參選者,請逕自參閱附件六個檔案。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主任遴選公告》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系(所、中心)主管遴聘準則》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主任候選人報名暨推薦表》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主任候選人個人資料表》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參與系主任遴選被推薦同意書》


三、請將候選人資料表及相關資料於107年9月20日(四)上午10時前

掛號寄達或親自繳交至本系辦公室:(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視傳系郭珈吟收】


四、本系遴選委員將於107年9月20日(四)公告候選人名單,並訂於107年9月27日(四)舉行候選人理念發表及進行同意權投票程序。


五、有關遴選相關事宜若有不明之處,請逕洽本系「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聯絡人:郭珈吟(02-2272-2181分機2222、電子郵件:a300189yyy@ntua.edu.tw)

相關附件:

【視傳系】系主任候選人個人資料表
【視傳系】系主任候選人報名暨推薦表 (空白)
【視傳系】參與系主任遴選-被推薦同意書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主任遴選公告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系(所、中心)主管遴聘準則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系主任遴選要點